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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2日至9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14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深入分析根源,层层压实部门责任,扎实整改问题。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已全面整改落实;对于长远才能解决的问题,现已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或完善相关制度,逐步解决;超出自身职能职责的问题,已主动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巡察反馈的17个主要问题,已整改落实14个,正在整改的3个。在整改中,制定措施54项,建章立制5个,通过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0人次,清退违规违纪款0(万)元。现将整改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照单全收并高度重视,视此次整改为自救自医契机,狠抓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段真龙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再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坚决整改落实;又以问题为导向,集中研究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针对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帮互助纠正错误。
(二)责任落实方面: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触动、警醒和教育。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坚持以习近平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党组书记、局长段真龙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找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党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迅速组织分管股室、执法中队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相关要求,并结合当前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各股室、执法中队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进行逐条梳理和深入自查,分别制定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参照县委巡察相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切实制定《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针对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加强跟踪问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由机关党委书记骆建明同志牵头,督查股负责定期对全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时刻对所分管领域涉及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督查指导。各股室、执法中队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方式,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于在督查中发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或故意阻碍整改进程的,予以严肃追责。
第二部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未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责任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二是未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精神,对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精神理解不深刻,无贯彻举措;三是对‘主题教育’认识有偏差,《队伍管理办法》和《迎接县委巡察组的工作情况汇报》都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称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上级精神认识不清,把握不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单位职能职责,讲党课,全面开展理论学习,坚持做到每月学习一次党的理论知识;二是将相关会议精神编订成册,印发给每名干部职工自学,也制定学习计划,组织集中学习;三是把所有涉及主题教育相关资料中“活动”二字删除,全面梳理、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对上级精神的认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如机关党支部和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未按《综合行政执法局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制度》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无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研究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20日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要求各支部完善相关资料;二是每月开展意识形态督促工作,并完善相关意识形态考核记录。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严格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如2020年6月22日研究租车、制服、会议室装修等,2019年9月2日研究执法大队法定代表人任用问题,都未执行末尾发言制”问题。
整改情况:按要求贯彻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贯彻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巡察反馈“履行‘三定’职能责任主动作为、担当意识不强。一是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三定方案’赋予行政权力445项,而实际运行只履行了77项。二是执法工作推诿扯皮。如在处置‘麓岛国际’、‘保利仁里’、‘东泰国际’小区业主占用负一楼消防通道及顶楼违建、装修时新开门窗等群众投诉、市长热线交办事项时,与相关单位互相推诿,受到通报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与县级相关部门理清行政权力事项。二是加强与住建、自规等部门协调,主动联系,主动报告,先接受工作,全力解决推诿扯皮问题。针对“麓岛国际”、“保利仁里”、“东泰国际”等小区违建情况,已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并将会议提出的措施逐一落实。“麓岛国际”等小区属我部门职责范围内处理的违建已拆除。
整改进度:第1项正在整改中,具体完成时限由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决定;第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巡察反馈“行政执法不严谨,存在较大风险。
一是无执法证。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如执法大队2020年3月办理‘锦缘酒店违法建设案’、2020年8月31日执法大队高立等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多名案件承办人员无有效执法证件。二是重要文书签发人不合规定。如‘锦缘酒店违法建设案’《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仁安运输公司超范围处置建筑垃圾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些标的大的重要文书都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三是案件文书不规范。如处置‘锦缘酒店违法建设案’中,分别询问不同人员《询问笔录》中落款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执法人员完全相同,不符合逻辑;约谈黄润香《告诫记录》无约谈人签名和执法证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合理调配执法资格人员,确保一线正常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着重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强化办案程序意识,将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每年业务素质提升培训会重点内容,且于2021年4月已分两批开展每期两天的第一次培训;三是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执法程序,无执法资格人员只能协助执法,严禁独立执法;四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对执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五是积极主动与县委编办、司法局联系,解决执法人员身份和执法资格问题;六是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的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县委‘制度建设年’规定不力。一是部分制度缺失。未建立信访件处置、议事决策、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二是个别制度未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如《2020年队伍管理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未经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已于2020年3月开始实施。三是制度执行不严格。⑴未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部分职工请假无书面请假条。⑵未严格执行后勤保障制度。如《后勤保障及财经管理办法》规定‘三大队按非税收入5%补充工作经费’,而2020年4、7月却按非税收入20%执行。⑶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如公务车辆未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未实行车辆定点维修及维修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未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并建立加油里程控制台账、同车型年限车辆单位油耗悬殊大,川ZQT016号小车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处理。经查张玉莲、邓庭银两人均是2020年7月7日电话请假后未补写书面请假条。张玉莲是早晨因身体突感不适,打电话向办公室主任陈超请假去医院看病,尔后回办公室忙于工作忘了补写请假条;邓庭银因小孩学校召开家长会,打电话给执法大队负责人李成立请假到学校开家长会,尔后回中队参加工作忘了补写请假条。2020年10月23日,两人向督查股递交了补写的请假条和情况说明,经与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核查,情况属实。督查股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两人均表示,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对于在10月3日值班工作检查中发现执法二中队张杰、刘明清值班请假未找代岗人、中队长高立管理有漏洞,均依据《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队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扣减年终目标奖的处理。
二是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请销假制度执行,并加强督查力度;三是立即召开党组会,将之前未通过党组会议决议的制度全部按要求认真讨论通过,并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完善;四是已制定并印发信访件处置、议事决策、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制度;五是已认真清理以往经费报销情况,并结合全年预算,严格经费管理;六是按要求逐项落实到位,按程序办理,公务车和执法执勤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严格落实维修报批规定,且在川ZQT016号小车车门两侧张贴“综合行政执法”字样的标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巡察反馈“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2020年局党组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述责述廉报告》不规范。部分班子成员《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只对分管业务工作述职,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述责述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牢固树立对“一岗双责”的认识,整改到位,落实到2020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中。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八)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工程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一是‘拆除仁寿县大道一段和陵州路二、三段沿线顶楼违法建筑项目’工程存在前期基础数据不准确、程序颠倒、招投标把关不严等问题。(1)工程量统计数据与实际存在差异。如对“仁寿大道海龙王楼顶违法建筑”摸排统计为“400㎡的砖混现浇结构”,但实际为“360㎡砖墙彩钢结构”。(2)施工单位先进场后走招投标等程序。在未财评、未取得政府采购批复以及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就组织施工企业进场施工。⑶招投标把关不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该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最低价评标’,评标办法不科学,造成报价低的未中标。二是虚报工程套取项目资金。如‘县体育馆金鼎会所违建拆除项目工程’中虚报游泳池回填等不实工程套取资金7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工作人员在以后工作中尽力排除入户难、寻找业主难等问题,尽量入户并摸排违建详细情况,并对摸排的结构、面积等情况做好详细登记;二是严格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做好施工方案后,再开始对违建进行拆除;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执行。多措并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做到每户都必须入户,掌握更准确的摸排数据;结算以实际拆除结构面积为准,第一批次违建拆除工作因前期摸排数据总量不准确,无法核定总量,所以按结构最低单价进行招标。第二批次违建拆除工作已按照结构单价和总价最低价中标进行招标,并开展拆除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程序和财经管理制度学习,规避可能造成的损失,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先招标后入场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和财经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针对巡察反馈“违章车辆处罚工作存在廉洁风险。一是违章车辆登记管理混乱。各执法中队未使用统一的《违章车辆处罚、领取登记簿》,内容记录不详实,没有处罚方式、罚款金额和被处罚人联系方式。二是报销拖车费用与原始记录不相符。如抽查2019年4月24日至8月21日《违章车辆处罚领取登记簿》记载违章车辆总数与实际报销拖车计费车辆数不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实施《违章车辆拖移管理制度》,完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停拖移制式单据的制作;二是执法大队已投入使用统一的《违章车辆处理登记簿》进行登记管理;三是通过会议再次对执法中队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强化培训,要求登记簿上内容填写详实、一致,做到执法中队、拖移服务方、车辆保管方三方数据一致。通过整改,有效杜绝了各中队违章车辆登记管理混乱的情况。已经查清2019年4月24至于2019年8月21日所有违章车辆拖移和处罚数据,挖掘出第三方拖移服务商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入库的盘点导致数目不符的弊端,并批评相关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通过《违章车辆拖移管理制度》的施行,使拖车经费使用更加严格,从制度上堵住存在的廉政风险空子。通过整改,从制度上查缺补漏,思想上加强教育,杜绝此类廉政风险点。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巡察反馈“监督执纪不到位。一是未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2019年以来,全局有12名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均未针对身边案件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二是履行监督责任不敢较真碰硬。如2019年5月23日、2020年7月7日《督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均只点现象为点违纪人员姓名,督查结果未按照《队伍管理办法》兑现考核奖惩”问题。
整改情况:1.对于未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整改情况。已制定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11月1日,观看县交警大队制作交通安全微电影《隔夜之祸》,结合我单位1名职工因酒驾既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还受到了警告的政纪处分一事,教育大家引以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在11月下旬,结合单位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例,开展了“以案促改”专项警示教育,并长期坚持此项教育工作。
2.履行监督责任不敢较真碰硬整改情况。一是调查处理。2019年5月23日、2020年7月7日《督查通报》确实存在对发现的问题均只点现象未点违纪人员姓名,督查结果未按照《队伍管理办法》兑现考核奖惩情况。其原因是一方面我局刚成立,执法人员的着装按程序采购之中,不能及时统一规范,另一方面是当场纠正错误的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因态度好,改正迅速就未点名通报。二是上述情况督查股已于2020年10月23日开会改进工作方法,同时当日发出的第18期、26日第19期和11月3日第20期《督查通报》都是见人见事,且督查报经局党组审定后,按照《队伍管理办法》扣减违纪违规人员的年终目标奖分值及奖金。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督查股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检查,绝不避重就轻,绝不姑息养奸,敢于较真、敢于硬碰硬,认真做好督查及其相关工作。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针对巡察反馈“宗旨意识淡薄,作风不实。一是虚假作为。如2020年4月10日受理市长热线交办信访件,4月22日回复‘该违章搭建已整改,信访人满意’。8月24日县委巡察组人员核查发现该违建并未整改,信访人表示不满意。二是懒慢作为。如县委巡察组巡察发现,2020年8月28日9:00、9月4日8:30坝达街车辆乱停放造成车辆拥堵,现场无执法人员巡查处置;9月2日17:05华光街摊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秩序混乱,执法工作人员在岗亭内未到现场维护秩序。三是方法简单。如2020年4月7日,群众反映车辆在同一地点24小时内被贴两次罚单,车主向执法局投诉时,工作人员回答‘解决不了,你找上级’并要求车主拨打‘114’或‘百度’查找上级机关;‘12345’市长热线交办该信访件后,执法局对信访问题回复不全面,信访人不满意。四是特权思想。群众反映执法局存在公务车辆乱停乱放现象。2020年9月2日巡察组巡访发现,13:30瑞鑫广场内、13:45坝达桥非机动车道上停放有执法公务车,车上及周边均未见执法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慢作为的整改情况。经调查,该信访件经信访办分派到执法四中队后,中队安排张彦伟、陈学两位执法队员立即到麓岛小区3栋楼顶检查,发现楼顶业主正在搭建阳光棚,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其违建行为;4月22日张彦伟、陈学两位执法队员现场复查,3栋楼顶业主未停止违建,执法队员再次下达了书面责令改正执法文书。因违法建设强制拆除需要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进行,且麓岛小区的违法建设已纳入统一的招标拆除计划。但信访工单的办理回复期限已到,所以执法人员就于当天回复信访人,告知我局已责令其整改,如未整改我局将予以强制拆除,信访人表示满意。期间3栋楼顶业主拆除了阳光棚四周玻璃,保留了上方玻璃用来暂时防雨(业主说订做的屋面需要几个月时间)。2020年11月3日至9日,我局执法人员指挥拆除施工队对该处5户违法建设进行了彻底拆除。然后信访办人员、执法四中队、督查股人员于11月4日、16日对信访人进行回访,信访人说自己在外地不清楚,就关电话了。另外,督查股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回复案件办理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弄虚作假、工作不认真等行为,一旦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规定报局党组处理。
2.关于懒慢作为的整改情况。一是执法大队重新学习《综合行政执法局队伍管理办法》,开展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管理即是服务”的全新理念,自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挑起该挑的担子,切实履职尽责,形成问责闭环,高悬问责,发现“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采取雷霆手段加以矫治。让不履职尽责者付出必要代价,责任的落实就有了强有力保证。目前,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杜绝了“说了就是做了、做了就是做好了”的懒政惰政、弄虚作假现象。
3.关于工作方法简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树立正确三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警、自省。二是提高工作水平,积极开拓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三是加强自身修炼,提高服务能力。通过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知行合一,勇于担当。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学习教育活动已摆上重要位置并深入开展起来。
4.关于特权思想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好思想“总开关”。摒弃特权思想,就是要加强党纪国法教育,让队员认清自己权力的来源。秉公用权、谨慎用权,杜绝公权私用,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规矩意识教育,学习党规党纪,牢固树立依法依规办事的工作理念。三是加强法制教育、培养法治思维,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已明确所有执法车辆管理负责人,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所有车辆均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此外,我局已从2021年1月10日起,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全局工作人员作风顽疾,坚决纠正不想为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二)针对巡察反馈“执法岗亭与商家公私合用。2017年未办理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由私人老板在瑞鑫、九龙、汇金广场和城北社区公共区域修建4个岗亭,一直与商家开展经营活动共同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经调查,现用的执法岗亭系承接于原城市行政执法局。修建执法岗亭时因沟通协调不畅,一波三折,原城市行政执法局未与卓扬商贸公司签下纸质协议,只口头约定双方共同使用岗亭。岗亭不属于原城市行政执法局所有,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也没有此4个岗亭的所有权,只有无偿使用权。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十三)针对巡察反馈“抓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一是自2019年成立至今,职工大会、例会很少召开,未针对“三定方案”划定的行政执法权力所涉及的城管、住建、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系统培训和学习,未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队伍素质与高质高效履行“三定方案”职责尚存在差距。二是临聘人员管理松散。未制定临聘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和开展上岗培训。三是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少,持证上岗率低。全局持有有效执法证的人员34人,其中机关干部17人,330余人的执法大队一线仅有17人持有合格执法证件,特勤、二、七中队等三个中队无具备执法资格人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会议室已投入使用,经常组织职工大会和例会,且已于2021年4月、5月开展执法素质提升培训会和“大学习、大练兵”活动;二是正在与汇智人力资源对接临聘人员转入工作;三是符合资格的人员也积极考取了执法证,然符合考取资格的人员严重不足,也已将此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机构改革报告,也积极与司法局对接,争取尽可能扩大考取执法资格证人员范围。四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一方面再次认真组织学习队伍管理办法,另一方面正在拟定临聘人员对应的绩效考核办法,奖惩结合,既进一步约束临聘人员言行举止,又激发其干事创业热情。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十四)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好。未按规定召开支委会和上党课,如机关支部2019年7月以来,有8个月份未召开支委会,3个季度未上党课。部分党小组未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议,3个季度未上党课。部分党小组组未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议,会议记录后补。二是党组会议记录人不合规定。2019年有31次、2020年有30次党组会议记录由非党员承担记录工作。三是阵地建设滞后。至今未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无党员活动阵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检查,查漏补缺,已按要求梳理整改到位,以后必须按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已更换成符合条件的党组会议记录人;三是目前正在对党建活动室进行施工,并逐步完善党员阵地建设,丰富党员活动。
整改进度:第1项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2项已整改完成;第3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6月完成。
(十五)针对巡察反馈“超编制设立下属机构。未取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自行设立‘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和智慧城市信息中心’四个下属事业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取缔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和智慧城市信息中心,将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整合为执法大队;二是积极向县委编办等县委县政府上级部门报告,合法合规合理设置机构。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十六)针对巡察反馈“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超职数配置中层干部。一是配备中层干部(负责人)18名,超过‘三定方案’核定的中层职数。二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均只通过竞职演讲、任前谈话就直接任命,未经过组织部预审、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程序;中层干部混岗严重,其中仅1人具有公务员身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编办请示,按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已免去全局中层及副职的人事任用,以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人事任免。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十七)针对巡察反馈“岗位与编制分离问题突出。有10名事业人员编制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但在县住建局上班;有7名事业人员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上班,但编制在县住建局”问题。
整改情况:已向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解决。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第三部分: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一是巡察从客观角度审视,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一次政治体检,使局党组走出“当局者迷”的局面,有助于认清当前存在的在党的大政方针学习匮乏、宗旨意识淡薄、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队伍管理不力、执法不严谨、制度建设不健全、项目管理不严格、内部监督执纪疲软等问题或弊端,剖析根源,从而探索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队伍凝聚力及战斗力的各项工作策略。
二是巡察也为我局党组指出了当前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存在职能职责不清、履职不力、编制及机构配置不合理、选人用人不规范、人编混岗等问题,鞭策我局党组更加积极地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也就相关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为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寻求更多的支持与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进度。
第四部分: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最后一公里”。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退、力度不减,对已整改的问题,定时自觉“回头看”,坚决遏制反弹;对于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上级要求,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于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的问题,更加用心,树立一抓到底的决心,坚决将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查找制度或工作机制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提拔任用、执法程序、队伍管理等重点领域或重点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力争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问题整改成果。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及时防微杜渐。在完善健全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督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运用执法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党员干部身上的毛病,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持续有力的督促,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四是多方持续发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事业提质增效。一方面,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基础、转作风,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办案效率;另一方面,通过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对接,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扫清机构改革路上的障碍,推动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发展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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