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通知》(国汛〔2019〕4号)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强化防汛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分级负责、部门负责、技术负责、岗位负责为支撑的防汛工作责任体系,现将我县2022年防汛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各防汛责任人要严守防汛纪律,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担负起防汛安保重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职尽责,加强责任范围经常性督促检查巡查,全力以赴做好防汛减灾准备、指挥调度和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如因玩忽职守、组织领导不力或准备不足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附件:1.仁寿县水库安全管理和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2.仁寿县小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3.仁寿县重点城(场)镇防汛责任人名单
4.仁寿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责任人名单
仁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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