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编号:202208010375)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仁寿县党政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28-36295125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份额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总面积m?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仁国用(2007)第4985号,监证0144520、监证0144521 |
许建华 |
张文君 |
139.03 |
住宅 |
普宁街道龙水路4号(山水人家)1幢1单元2层1号 |
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1日
上一条:仁寿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李水仙) 下一条:仁寿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仁寿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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