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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龙正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8日,巡察组向龙正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印发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党委书记谌再斌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表态发言,要求全镇上下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要作用和意义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县委巡察龙正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为了严肃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必须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整改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实行分管与包村(社区)双负责制度,分别落实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驻村工作组长责任,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围绕巡察反馈龙正镇党委的38个问题,逐条对照、逐条梳理、逐条分析、逐条细化,举一反三制定具体整改措施135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将巡察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统筹融合,务求整改实效。集中整改期间,镇党委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注重将巡察整改工作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相结合,聚焦集中整治内容,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问题,促进工作互相融入、同步见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足,部分学习只有领学,没有研讨。
整改情况: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适时开展研讨发言,确保学习更加深入透彻,已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24篇。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按照“第一议题”制度的规定,抽查龙正镇党委会2024年1月3日至4月18日召开党委会14次,落实了“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只有4次,10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镇党委制定了《龙正镇党委“第一议题”制度》,由党政办收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指示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自集中整改以来,镇党委已集中学习16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不到位,抗旱保灌能力不足。龙正镇党委在“天府粮仓”建设中,因水利设施、设备管护不到位致使5300余亩耕地抗旱保灌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能职责对全镇山坪塘、提灌站、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问题台账,落实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针对问题台账,整合镇村两级自有资金和公共运维等资金,对能立即整治的立即整治到位;对资金量较大的水利设施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水利、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逐步分期整治到位。三是镇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办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制定了山坪塘、提灌站、渠系等农田水利设施、设备的管护制度,并督促村(社区)管护到位,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河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水生态保护有差距。龙正镇党委落实河长制工作存在巡河次数不够,监管不到位,部分河流水质指标异常、恶化,导致龙正镇河长制工作被县生态环境局、县河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市河长办等部门通报达40余次。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利用成德眉资E平台开展常态化巡河,对镇、村两级巡河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全镇6条河流常态化开展问题排查29次。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落实殡葬政策不力。
(1)龙正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在2021年以来的镇党委会议记录中,我们未发现龙正镇党委研究有关殡葬改革工作的相关记录。2020年8月以来龙正镇政府召开了172次镇(村)干部会议,均未涉及殡葬改革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会每年研究有关殡葬改革工作2次;2024年9月在镇、村(社区)干部大会专门安排殡葬改革工作。二是成立龙正镇绿色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社会事务管理办、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部门力量,各司其职,合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连续三年未完成县上下达的火化目标任务。2021—2023年连续三年均未完成县上下达的火化率任务。2021年死亡人口数359,遗体火化数88,火化率24.5%;2022年死亡人口数340,遗体火化数125,火化率37%;2023年死亡人口数229,遗体火化数104,火化率45%。
(3)公益性公墓入葬率低。2021年8月龙正镇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经统计,2021年8月至2024年3月,全镇死亡人口823人,但在公益性公墓内仅安葬21具,入葬率2.6%。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绿色殡葬宣传活动1次,发放绿色殡葬宣传资料200余份,镇、村(社区)利用微信等网络途径转发绿色殡葬知识40余次,村(社区)大小会议宣传22场,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入户宣传1500余人次。二是突出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已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三是发挥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将火化率和公益公墓入葬率纳入村(社区)督查和目标考核,对党员干部不带头推动绿色殡葬改革的,移交镇纪委严肃处理。五是根据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通报,龙正镇2024年度火化率为33%。龙正公墓入葬率为12.5%。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
(1)防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部分村社区连续两年未有监测户新纳入监测。监测户应纳尽纳是指将存在致贫返贫风险且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农村群众纳入监测对象;但是截至目前花龙社区、东方红社区、净土村、新建村每季度都有上级反馈风险监测户。但是该四个村社区已连续两年未新增监测户。
整改情况:一是花龙社区、东方红社区、净土村、新建村全面梳理2023年以来推送的风险线索,再次摸排整村农户家庭状况和收入情况,所有监测户应纳尽纳。自2024年8月以来,全镇共新增监测户15户32人。二是加大防止返贫监测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镇村干部户户张贴《仁寿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1000余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通过前期检查督查,由于帮扶人员的临时调整等情况,帮扶责任人未能及时了解自己帮扶户数的情况,对帮扶户数的收入掌握不准确,存在政策宣传和帮扶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已组织结对帮扶责任人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建办已于2024年8月对结对帮扶责任人进行了调整和培训,分别于2024年9月、12月对结对帮扶人员到村(社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常态化要求每月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户进行入户走访,每季度对脱贫户进行入户走访;三是不定期对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提醒约谈并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6.土地流转抗风险能力不足。截止巡察,龙正镇土地流转共206宗,涉及面积20600余亩,但龙正镇党委政府未按照省市县关于土地流转的相关要求对土地流转进行规范性引导和管理,存在抗风险能力不足的隐患。一是登记办证率低。登记办证仅18宗(占比8.7%)。二是风险保证金收取不到位。收取风险保证金仅15宗50.06万元(占比7.3%)。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全镇土地流转情况,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召开业主培训会议,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业主按照程序登记办证,逐步减少存量。三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免收风险保证金的通知》要求,优化土地流转程序,不再收取保证金。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引导村(居)民参与村(居)事务能力不强,自治能力弱。
(1)龙正镇东方红社区2021年至2023年实施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发现部分项目的实施人或受益人为社区(组)干部本人或亲属。
整改情况:一是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及公开的内容纳入村级报账资料,由财政所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财政所已于2024年10月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文书、纪检委员和驻村干部开展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龙正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四是镇纪委负责对东方红社区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经审查处理,曾学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所涉资金31140元已全部退还东方红社区集体账户。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自治组织机制不健全:一是村(社区)成立的自治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相同。二是成立的自治组织不完全。如中咀村未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龙驹社区、卓家社区未成立禁毒禁赌会。三是成立的自治组织无章程制度或是章程制度不切实际。四是村(居)民公约不合逻辑。
整改情况: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会治理办、社会事务管理办对接县级相应部门,已指导各村(社区)建立健全了文化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自治组织机制,相关村(社区)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8.提升行政权力自主承接力有差距。
(1)承接县级赋权能力不足。截至巡察,龙正镇共收到县级赋权三批共142项。经龙正镇自查,因承接能力不足,目前仅实际承接赋权60项,占比42.3%。
整改情况:一是便民服务中心与县行政审批局对接,对照县级赋权事项清单逐一梳理142项赋权事项,由镇级相关部门予以承接,实现应接尽接。二是涉及承接赋权事项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赋权事项的办理,并开展相应的行政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三是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三张清单”,理顺乡镇和部门的职责分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综合执法力量严重不足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是执法人员持证率远远低于县上下达的目标。二是执法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三是执法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具体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证情况,符合条件的在编镇干部21人均已考取执法证。二是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水平。三是已停止使用综合行政执法办使用的无牌无证电瓶敞篷车。四是结合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三张清单”,理顺乡镇和部门的职责分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龙正镇政府有洒水车一辆(品牌:北京旗铃),该车辆系2012年由仁寿县治理办统一配发,主要承担冲洗街道和养护花草等环境整治工作,该车未办移交手续、未入固定资产账。该车无车牌、无行驶证,未购买保险。龙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使用无证洒水车存在安全隐患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已停用县治理办配发的无牌无证洒水车,于2024年6月与仁寿挺好艾美物业保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解决街道冲洗、花草养护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9.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不严谨。
(1)记录不规范。一是部分议定事项,仅记录标题,无具体内容。二是所有议定事项不能体现决策过程,仅记录了讨论事项,未记录参会成员个人表决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党政办业务培训会,加强党委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坚决杜绝只记录标题无具体内容的情况。三是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末位发言的顺序依次表态发言,记录人员如实做好记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决而不行。①2021年9月23日,龙正镇党委会议定对镇生态环境办负责人颜刚、工作人员徐成军、石训清提醒谈话,分管领导文越来在党委会上述职。会后,未执行。②2021年11月3日,龙正镇党委会议定《关于净土村有关问题的初核情况报告》,责成周俊清、杜雪英、蒋腾、朱易平、周文胜、何平、蒋兴月作出书面检查,实际未执行。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已对颜刚、徐成军、石训清进行提醒谈话,文越来已补充书面述职,周俊清、杜雪英、蒋腾、朱易平、周文胜、何平、蒋兴月已作出书面检查。二是镇党委书记于2024年9月22日对镇纪委书记张晓飞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建立党委会议定事项督查机制。由镇党建办和镇纪委负责,对党委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未到位。重大资金先支付后研究,如2022年5月23号凭证付污水管网整治费13450元,2023年11月65号凭证付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印刷品费30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会议“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大资金先研究审批,后实施支付;二是镇纪委于2024年10月29日、30日分别对魏琦、颜刚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发展壮大还有一定差距。
镇党委虽有研究村级集体经济事宜,但存在对如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思考不够的问题。未结合各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一村一策”提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举措,导致各村(社区)之间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存在集体经济收益统计不精准的现象。1.将不该统计为集体经济收益的统计为集体经济收益。2.将应该统计为集体经济收益的入账到村(社区)账户,未进行集体经济收益的统计。3.集体经济收益统计了,但截至巡察时,资金一直在村(社区)账户,没有转入集体经济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召开了集体经济业务培训会,并于2024年11月12、13日到各村(社区)进行了集体经济摸底核实,厘清了集体经济收益来源及金额。二是党建办牵头,与驻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起,根据各村(社区)资产和资源实际,进一步完善“一村一策”提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举措并抓好落实,确保各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实现预期目标。三是党建办牵头,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助,对各村(社区)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范围、账户管理、入账要求等方面的培训和监督,确保统计精准、应入尽入。四是东方红社区于2024年10月25日已将1.2万元租赁费划入集体经济账户,中咀村于2025年5月31日将租用土地管理费23806.72元(据实结算金额与协议金额有差异)收入划入集体经济账户。五是党建办负责将村级集体经济收益作为村(社区)党建工作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制度建设执行有偏差。
(1)现行管理制度的设定大部分未经党委会审议。龙正镇现行管理制度共35条,在党委会上只审议了值班值守制度,在镇干部会上只对值班值守制度、上下班制度进行了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政办组织梳理现行管理制度,镇党委于2024年7月18日审议通过35项管理制度。二是于2024年10月29日在镇干部会上对现行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学习。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①请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缺少请假事由和依据资料。②上下班管理不到位。考勤一打了之,未坚持运用考核结果。镇纪委未按规定每月通报考勤情况和抽查情况。2020年10月至12月,未通报过上下班打卡情况;2021年全年只通报2次上下班督查情况;2022年通报6次、2023年通报8次上下班督查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建立了请销假台账。张之伦等人员均已补充完善了请假手续和依据。二是严格执行上下班管理制度,落实上下班签到,党政办统计通报考勤情况,镇纪委不定时抽查上下班情况,自2024年8月以来,镇纪委对镇村干部上下班情况督查2次。三是对考勤、抽查被通报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扣减年终绩效考核。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020年8月以来镇党委仅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未研究制定2021至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未纳入考核。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每半年一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镇纪委已制定完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三是镇党委会已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3.未开展过廉政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党委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未研究部署,制定的《龙正镇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未结合龙正镇实际,防控措施空洞不具体,未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覆盖梳理和排查。
整改情况:镇纪委已全覆盖梳理和排查廉政风险点,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已完善《龙正镇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廉政谈话流于形式。谈话对象未全覆盖、谈话次数不足。党委书记、镇长与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办所负责人、办所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之间未全覆盖开展廉政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镇纪委已制定《龙正镇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二是镇纪委根据廉政谈话相关规定,已督促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落实谈话相关要求,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5.违法违纪问题突出。2020年10月以来,龙正镇有32人因违纪问题被给予党纪处分,21人被给予组织处理。未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过本镇发生的违纪案例,没有对本单位出现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未起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已于2025年1月6日召开党风廉政暨以案促改专题会,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二是常态化对镇村两级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履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上控制增量。三是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未按规定范围使用公共服务运行经费。2023年龙正镇基层活动和运行经费年初预算2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支付205.68万元,其中广告制作费和椰江广场花台环境卫生整治费共7.91959万元未经村民民主决议,实为镇政府调度使用。该支出与《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仁财乡〔2018〕63号文件“坚持‘费随事转’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向村级组织摊派或转嫁支出,严禁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之要求不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财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仁寿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仁财乡〔2018〕63号文件精神。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7.资产管理不规范。1.2023年末龙正镇国资系统固定资产卡片原值10886508.31元,财务科目余额表固定资产原值10864618.31元,存在账账不符,差异为21890元;2.2022年10月镇政府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盘点数为1489件,截至2022年10月国资卡片共1316件,存在账实不符,差异为173件;3.经实地查看,原华明隔离点存在床、空调、电视机等2148件资产闲置未盘活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于2024年12月完成了龙正镇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更新了国资系统固定资产卡片,已将拟报废资产台账上报县财政局,根据县财政局统一安排进行处置。二是对原华明隔离点的床、空调、电视机等资产,除县上统一调配外,已于2024年5月完成了剩余资产评估工作,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处置申请材料,待县政府批复后,积极与企业协商处置。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8.合同签订在审批之前。2021年至2023年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建设项目均存在合同签订在镇政府审批之前。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财会人员于2024年10月23日对《龙正镇项目管理办法》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村(社区)干部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实施”,财政所负责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凡是没有严格执行的村(社区)一律不予报账。三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28日、29日、30日分别对涉及西蝉村、中咀村和全新社区的党组织书记和文书进行批评教育。四是镇财政所已修订完善《龙正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审批、报账等要素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9.项目招标公告具有排他性。2022年10月57号凭证付全新社区段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项目资金155800元所附资料中,全新社区段农田水利设施恢复项目招标公告由全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出,公告中写明招标对象为“1、限12组和15组居民,具备民事行为能力。2、提供国家颁发的工匠证或建造师证等资格证书”。该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之规定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组织村(社区)干部于2024年10月23日开展项目管理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仁寿县村级小微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干部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28日对全新社区党组织书记颜立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工程项目验收决算走过场。公共运维项目中多个项目均使用同一张照片(查阅资料)进行验收,镇级监管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组织对重复使用照片进行验收和报账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已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二是镇村两级验收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均使用经纬相机进行拍照存档,镇财政所负责加强对报账资料的监督管理。三是镇财政所和驻村干部负责加强对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质量、效果、造价等监督管理,必须采取实地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坚决杜绝在办公室查阅资料验收。四是严格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末位发言制,坚决杜绝一把手搞一言堂。五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5月15日修订完善《龙正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审批、报账等要素管理。六是镇纪委已对冲天村、洪峰社区、中咀村、新建村、卓家社区涉及的项目镇级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于2024年10月28日对新建村驻村干部周自君、洪峰社区驻村干部杨宏宇、中咀村驻村干部颜克勤、卓家社区驻村干部毛强、冲天村驻村干部彭忠成和镇财政所相关责任人周文胜、李红进行了批评教育。七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28日、30日对全新社区、冲天村、新建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1.多支付工程款。2022年4月59号凭证付椰江、冲天村综改项目中冲天综改项目工程合同价为150000元,结算价154400元,无项目变更情况下超合同价支付4400元。西蝉村原和平三组修建土公路、拆除旧房、搭建生产用房工程超决算列支885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加强对村级项目的监管,村级项目严格按照合同价和决算价支付工程款,严禁无项目变更手续情况下超金额支付。二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9月19日追回西蝉村超决算资金885元,于2024年10月31日追回冲天村超合同支付部分资金4400元。三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28日对吴锋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冲天村、西蝉村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2.村财乡管不到位。
(1)监管失职。镇财政所对村财乡管职责不清,未严格执行审批规定,仅充当村财乡管的“记账员”角色,审批手续不全仍然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财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镇财政所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入账报销。经财政所核查,白条支付涉及东方红社区、花龙社区、全新社区、西蝉村、新建村、卓家社区,超标准领取备用金涉及冲天村、洪峰社区、全新社区、中咀村,大额现金支付涉及冲天村、花龙社区、全新社区、新建村、增产村、卓家社区。经核查票据,为多月累计报账造成。镇财政所已召开专门培训会,要求及时做账支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管理的制度规定,坚决杜绝白条支付、超额领取备用金、大额现金支付及坐收坐支,报账要素不全的不得入账报销。四是镇纪委于2024年10月15日向财政所发出监察建议书,于10月28日对吴锋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审批程序不严格。椰江社区等6个村(社区)存在大额票据支付时无驻村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财务知识培训,学习《龙正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镇党建办已于2024年9月24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外出学习的通知》。三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28日、30日分别对龙驹社区、东方红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3.村级资产管理不规范。13个村(社区)固定资产购置无申购及验收手续、村级资产未建立台账,12个村(社区)存在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村级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相关要求,于12月31日制定了村级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材料模板。二是镇财政所已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建立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并于每年11月前盘点各村(社区)现有固定资产情况,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不流失。三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5月15日制定了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4.党建工作培训检查不实。镇党委对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2021年至2023年,镇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培训仅1次,2021年、2022年未开展党建专题检查,2023年仅下半年开展了专题检查。增产村、西蝉村不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内容完全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办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各级党组织均结合实际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党建办自2024年9月起,每月向辖区各级党组织下发《每月党建工作清单》,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专题检查并发检查通报。三是组宣委员姚琴于2024年10月17日对增产村、西蝉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25.“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1.机关党小组未开展过相关活动。2020年8月以来,机关支部以党员大会代替党小组会,4个党小组均未单独召开过党小组会。2.党员大会召开不规范。各村(社区)均存在以全体党员大会代替各支部党员大会的现象。3.党课次数不够。4.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少。
整改情况:一是确定4名年轻党员为党小组长,每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组织活动。二是按照上级要求,于2024年12月撤销龙正镇机关党支部,成立龙正镇机关党委,下设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退休第一、第二党支部。三是镇党建办负责将班子成员到机关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收集班子成员讲党课材料存档备案。四是建立龙正镇主题党日规程,严格按规程开展,镇党建办每季度到各村(社区)开展党建专题检查1次,并于2024年9月、12月进行了通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6.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镇党委民主生活会未按要求开展问题整改,班子成员代小东未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中作个人重大事项说明,村级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以党委(党总支)形式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存在无评议结果、评议结果未形成组织意见、不按规定评议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二是镇党委书记已于2024年10月22日对代小东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规范指导村级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党建工作检查重点。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7.党费收缴标准执行不到位,党费收取与上缴数额不一致。1.交纳党费标准执行不到位。存在村干部未根据月收入实际情况,按照交纳党费标准交纳党费的现象。2.党费收取与缴纳不一致。龙正镇13个村(社区)中,有11个村(社区)存在党费收取与上缴不一致、少缴截留现象。通过核算,椰江社区、净土村、东方红社区、中咀村、卓家社区、全新社区、西蝉村、龙驹社区、花龙社区、增产村、冲天村11个村(社区)从2021年至2023年需补缴党费共计26716元。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二是镇党建办制定党费收缴明细表,各村(社区)核实党员缴费基数,确定缴纳金额。三是镇党建办督促椰江社区、净土村、东方红社区、中咀村、卓家社区、全新社区、西蝉村、龙驹社区、花龙社区、增产村、冲天村共11个村(社区)补缴党费,镇党委于2024年10月31日补缴2021年至2023年党费27699元至县委组织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入党介绍人与发展对象不在同一党支部。如茨竹社区第二党支部发展毛垠鳕时,入党介绍人为第三党支部的李彬华。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二是镇党建办会同洪峰社区(原茨竹社区)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毛垠鳕入党程序进行了核实,洪峰社区党委出具了调查报告,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及洪峰社区党委会议审核后,向镇党委递交了关于确认毛垠鳕党员身份的请示,镇党委已确认毛垠鳕党员身份。三是组宣委员姚琴于2024年10月17日对党建办负责人米康宁、洪峰社区党组织书记蒋代祥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召开党委(党总支)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2021年6月26日净土村党总支党员大会投票通过了黄鑫成为预备党员。2023年11月28日花龙社区党总支党员大会投票通过了颜梅、江芮预备党员转正。2021年6月30日洪峰社区党员大会对三党支部蒋瑞预备党员转正,四党支部刘琴、二党支部毛垠鳕2人吸收为预备党员进行了投票通过。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二是镇党建办分别于2024年11月6日、12日会同花龙社区、净土村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3名党员入党程序进行了核实,相应村(社区)党组织出具了调查报告,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及村(社区)党总支会议审核后,向镇党委递交了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镇党委已确认3名党员身份。三是组宣委员姚琴已于2024年10月8日、17日分别对党建办负责人米康宁、周吉明、蒋腾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0.预备党员预备期未满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花龙社区颜梅预备期自2022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止,2023年11月28日花龙社区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投票通过了颜梅预备党员转正。洪峰社区的毛垠鳕预备期自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洪峰社区第二党支部于2022年6月25日讨论并通过毛垠鳕转为正式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辖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务人员开展党建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二是镇党建办分别于2024年11月5日、6日会同洪峰社区(原茨竹社区)、花龙社区通过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名党员入党程序进行了核实,相关社区党组织出具了调查报告,经所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及社区党委(党总支)会议审核后,向镇党委递交了确认党员身份的请示,镇党委已确认党员身份。三是组宣委员姚琴已于2024年10月17日对党建办负责人米康宁、周吉明、蒋代祥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1.培养年轻人意识不强。
(1)现任中层干部老龄化严重。龙正镇“六办一所”除财政所外,其余均为负责人。55岁以上中层人员1人,50-55岁中层人员2人,40-50岁1人,40-45岁1人,35-40岁1人,30-35岁1人,7人的平均年龄为45.7岁。
(2)任用年轻干部有差距。截至2023年10月,龙正镇有5人符合中层干部条件人选,党委会研究直接确定符合中层干部条件的人选为部门负责人,未启动中层干部选拔程序。如:党建办负责人米康宁于2023年2月被任命为党建办负责人,但至今未启动中层干部选拔程序。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启动中层干部选拔,配齐配强中层干部。根据龙正镇中层干部配备实际,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特点,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拟提任米康宁、李亚林、高海强3名公务员,徐彦、刘丽琴2名事业人员为龙正镇中层干部初步建议人选,已形成中层干部推荐调整请示并报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预审,待预审通过后开展民主推荐、考察等后续工作。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预计2025年6月前完成
32.党组织成员补选不符合规定。2022年8月,花龙社区党总支委员彭韵组织关系转出,补选左晓淋时,镇上上报县委组织部进行了资格联审,镇村没有履行选举程序。但该同志在履行委员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花龙社区党总支委员已于2024年11月6日进行补选。二是组宣委员姚琴2024年10月17日对花龙社区党组织书记周吉明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33.后备干部配备不足。县委办2021年7月3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仁寿县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仁寿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仁委办〔2021〕39号),其中《仁寿县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一条规定,每个村(社区)至少有4名的村级后备干部。龙正镇西蝉村有1名后备干部,其余12个村(社区)也只配备了2名后备干部。
整改情况:镇党建办负责严格按照《仁寿县村(社区)干部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各村(社区)均已配备4名后备干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方面
34.对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持续用力不够。对上轮巡察发现的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此轮巡察仍发现,13个村(社区)固定资产购置无申购及验收手续、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12个村(社区)存在账实不符、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10月23日组织镇村两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相关要求,于12月31日制定了村级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材料模板。二是镇财政所已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建立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并于每年11月前盘点各村(社区)现有固定资产情况,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不流失。三是镇财政所已于2024年5月15日制定了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办法。四是镇纪委已于2024年10月15日向镇财政所发出监察建议书,于10月28日对财政所相关责任人吴锋、周文胜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
通过县委第一巡察组的集中巡察和全面整改,龙正镇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刻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找出症结,全面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新举措和新变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进一步提升,党的建设更加具体精准,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干部管理更加严格,财经制度执行更加规范,拒腐防变网络织得更牢更密。
四、下一步工作
(一)全力以赴抓好持续整改。镇党委将继续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深入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一定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逐一建立台账,逐一督办销号;对需长期整改的,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成效。
(二)全力以赴抓好管党治党。继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监督,突出抓好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努力营造廉洁尚礼、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全力以赴抓好长效机制。继续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方法推动解决深层次、机制性问题,结合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体制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执行落实;对仍需完善的相关制度,抓紧规范完善,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严防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8-36551103;邮政地址:仁寿县龙正镇龙缘巷12号;电子邮箱18784534936@163.com。
中共仁寿县龙正镇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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