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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2025年二、三、四季度“蜀里安逸仁人乐购”驾享新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实施细则

2025年06月11日    来源:仁寿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推动仁寿汽车消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制定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实施细则如下。

一、活动实施期限和方式

2025年二、三、四季度“蜀里安逸仁人乐购”驾享新生活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活动采取“消费者先购车,政府后发券”方式,通过云闪付APP每月定时、定额发放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先到先得,当月额度发完即止。

二、消费券发放范围和对象

(一)发放范围。对个人消费者在仁寿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处购买新乘用车,发放一次性现金红包消费券。

本实施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购买新乘用车是指个人消费者在仁寿县参与活动的车企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燃油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相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二)发放对象。消费券发放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购买的新车所有人和购新车消费券申请人须为同一位消费者;

2. 在消费券申请审核期间,购买的新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

除享受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外,按照个人消费者新购买乘用车价格分梯度给予发放消费券。单车成交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1500元;单车成交价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发放3000元;单车成交价20万元(含)以上,每辆发放5000元。以上成交价均为发票价税合计金额。

注:本次活动允许降额申请,若当月剩余资金低于成交价对应的消费券档次时,实得消费券为当月剩余的全部资金。个人消费者自愿申请,即视为接受上述内容。例:购买成交价20万元(含)以上的新乘用车,应当申请5000元档消费券,但当月剩余资金为4000元时,则实际发放金额为4000元。

四、消费券申请

(一)申请通道

提交消费券申请采用线上办理方式,申请人下载安装好云闪付APP并完成实名绑卡注册,通过云闪付APP——“四川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仁寿县汽车补贴平台提交申请材料。

申报平台按月度开通申报通道。个人消费者以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按月度提交申报资料,不能跨月度申报,且机动车在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注册登记。其中,4月28日至5月31日期间开具购车发票的个人消费者,申请5月份资金。

(二)申请时间

每月申报通道开通时间原则上为当月第5个工作日的9:30,当月额度发完即关闭,最晚关闭时间为次月第4个工作日的17:00。其中,5月份申报通道开通时间为6月13日的9:30,当月额度发完即关闭,最晚关闭时间为6月17日的17:00;6月份通道为6月18日的9:30,当月额度发完即关闭,最晚关闭时间为次月第4个工作日的17:00。(如有特殊情况,开通时间会酌情调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申请材料

1.填报申请人姓名、个人身份证件(或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证件)号码、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填报新车有关信息、上传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照片或扫描件(所提供的图片应清晰显示注册登记摘要信息栏、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栏和登记栏内容)。

3.上传盖有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公章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提供的图片或PDF应清晰显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价税合计、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车辆识别代号等信息)。

4.上传盖有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公章的《汽车销售确认书》(《汽车销售确认书》样式由县商务局提供,汽车销售企业如实填写)。

(四)有关要求

1.新车须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具体的销售日期、注册登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相关日期为准。

2.活动资金有限,具体以申请页面展示为准,先到先得,发完即止。申请人需及时关注查看审核状态及资金使用进度,如因未留意相关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申报人自行承担。因资料审核不通过,相应资金将根据审核进度动态释放。

3.在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虽然已经购车并开具了购车发票并完成了登记注册手续,但如果未申报成功,则无法获得消费券。

五、资金审核和发放

(一)资金审核

县商务局安排专人按照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信息真实完整且符合消费券发放范围和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予以退回修改:

1. 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信息资料;

2.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资料不清晰或者无法辨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资料不属实;

2. 申请人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与购买新车、注册登记新车的个人身份信息不一致;

3. 购买的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车辆类型是非乘用车;

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不在当月申报平台明确的日期范围内;

5. 购买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关信息不一致。

6.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时间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开票日期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之前。

申请人提交的消费券申请经初审通过后,由县商务局另安排专人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当月上传的申报资料在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审核。

审核期间,申请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四川地区汽车补贴”小程序查询审核进度。退回修改的,申请人应及时补正有关信息资料并在申报通道关闭前重新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予办理;审核不通过的,负责审核的人员将电话通知申请人。

(二)资金发放

县商务局每季度汇总符合发放消费券条件的申请人信息,审核后确定消费券金额,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联四川分公司通过“云闪付”APP统一发放购车现金消费券至申请人的“云闪付”红包(红包可直接用于消费)。

六、红包的使用

领到红包的用户可以在支持银联云闪付消费交易的任何场景支付使用。

红包长期有效。用户可到云闪付APP-【我的】-【红包】查看红包的余额情况及具体使用细则。

七、必威体育平台,必威体育app事项

(一)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如需调整活动内容,仁寿县商务局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申请人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认同活动实施细则。

(二)若后续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与本细则有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仁寿县商务局咨询电话:028-36223772。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主营品牌

咨询电话

1

仁寿兴康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仁寿县普宁街道永兴一品五栋一层478-492号

比亚迪王朝系列

028-36181191

2

仁寿鑫元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仁寿县普宁街道先锋街二段435号(永兴一品)4幢1楼12、13号

比亚迪海洋系列

028-36222368

3

仁寿天坤新车业有限公司

仁寿县仁寿大道与普宁大道交叉口

大众系列

028-36890888

4

仁寿华星锦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仁寿县普宁街道木门社区车博大道与仁寿大道交会处

奔驰系列

028-36266999

5

仁寿睿德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仁寿县车博大道68号(仁寿县二手车市场旁)

长安系列

028-36061688

6

仁寿县凯威汽贸有限公司

建国汽车城大门(响水滩对面)

五菱系列

028-36231833

7

仁寿聚源车业有限公司

仁寿县怀仁街道先农街87号

综合品牌

028-36260238

8

眉山市兴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仁寿县普宁街道迎宾大道南段451号

综合品牌

028-36262777

9

仁寿鑫盛汽车有限公司

仁寿县蜂蜜街

综合品牌

028-36318555

10

仁寿县绅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仁寿县文林镇平安大道

综合品牌

028-36233036

11

仁寿盛飞坤鹏车业有限公司

仁寿县仁寿大道与普宁大道交叉口

综合品牌

028-36589988

12

仁寿众和心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仁寿县迎宾大道南段396号(东方欧城一楼)

综合品牌

18628035166

13

仁寿中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仁寿县迎宾大道南段386号(东方欧城一楼)

综合品牌

028-36266668

仁寿县商务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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