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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2025-08-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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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妙圓委员: 关于你提出的《关于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推动仁寿养老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9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十四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省、市、县财政资金1155.5万元,新(改)建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2所、社区养老服务点6个,助老餐厅14家;农村日间照料中心18个、农村养老服务点168个,实现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二、推进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质量 我县严格落实养老用房与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要求,确保新建小区100%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建住宅小区项目规划需同步报县规自局、县民政局审核养老用房设置情况,由县住建局负责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验收合格后,移交县民政局统一管理。2020年以来,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设施56个、10934.89㎡,目前已移交15个、3314.67㎡,其余设施将有序移交。 三、加强住房改造和小区环境整治,改善居家养老环境 为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条件,我县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根据服务对象失能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情况并结合其意愿,按照《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按需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感知类老年用品。全县正在实施530户失能老年人家庭床位建设、10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仁寿县民政局 2025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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