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人民政府 | ||||||||||||||||||
关于表扬2011—2016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
2017-03-0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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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府函〔2017〕3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2011—2016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仁寿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仁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县妇女儿童工作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对县法院等20个先进集体和罗涔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开拓创新,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2016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仁寿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附件 2011—2016年度妇女儿童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县法院、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生计生局、县统计局、县国资局、团县委、县妇联、文林镇人民政府、大化镇人民政府、文宫镇人民政府、识经镇人民政府、文林镇金马路社区、大化镇水利社区、文宫镇石家社区、仁寿发展投资集团公司、县妇幼保健院、仁寿县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仁寿县景贤乡大金元核桃合作社。 二、先进个人(40名) 罗 |